【自然灾害类预案】霍邱县冯瓴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冯瓴乡 发布时间:2023-06-27 07:3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修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镇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华

副组长:苗田勇、朱道兵

 员:王圣新、邵贤敏、刘阔、臧德龙、谢光华、黄进 、桑业辉、臧德营、时广军、胡守奎、戴威、张家勇、张家帅、胡玲、杨俊峰、李士俊、马家骏、龚健、赵忠胜、袁林。

(二)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地点设在应急管理所,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工作,由朱道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各村相应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副组长,其他村干均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研究和分析全镇灾害动态情况;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向县救灾领导组报告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

3.应急管理所: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  

4.农经站、建设所、国土所:负责灾区房屋规划,重建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地质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监测体系;做好农业查灾核灾工作。

5.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

6.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工作。

7.财政所:负责救灾款的筹措和发放工作。

8.供电所:负责灾区各用电线路的抢修维护。

9.电信潘集分公司、移动孟集分公司、广电站:负责灾区通讯、网络及有线电视等线路的抢修。

10.卫生院:组织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抢救伤病员。

11.中心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重建修复工作。

12.水利站、农机站:负责抢修受损桥梁、疏浚涵洞、河坝等工作,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13.农技站:负责灾民生产自救所需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的供应工作。

14.畜牧水产站:负责畜禽防疫工作。

15.妇联:协助做好妇女的安抚、调解工作。

16.团委:号召团员青年投身于救灾工作中去,积极参与灾后民房重建及改水改厕工作。

(三)救灾办公室职责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设立联络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安置及生活救济组、查灾核灾组和生产自救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联络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应急管理所配合,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镇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编印救灾工作简报,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武装部牵头,水利站、农机站、供电、电信、移动、广电、卫生、医院部门组成,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组织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抢救伤病员工作;对重大疫情、疾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和蔓延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救治的、防止的,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3.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民政办牵头,派出所、农经站、财政所、团委、妇联,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4.查灾核灾组:由应急管理所牵头,农经站、教办,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5.生产自救组:由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建设所、国土所组成,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牲畜防疫,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三、预测预警

我镇半岗半湾,东沿淠河是易旱、易涝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带,近几年来,虽然未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但我们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在前,防备在先。要牢固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了解灾害、识别灾害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认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各村要组织开展村组、家庭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开展防灾减灾预案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预案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要完善村级应急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居民的自救互救措施和应急避险场所,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积极参与“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预案制度

1.灾情信息报告: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灾害损失等情况。

2.灾情报告程序:自然灾害发生后,村委会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救灾办公室报告灾情。灾情初报,凡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村应在发生灾害2小时内报救灾办公室;灾情续报,在灾情发生过程中,要不断补充灾情数据。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情况,直到灾害过程全部结束。灾情核报:镇、村干部,逐村逐组逐户核实受灾人口(包括死亡人口、伤病人口等)、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数、因灾死亡牲畜数,直接经济损失等灾情报镇救灾办公室,救灾办公室按相关表格要求填报县救灾办。

3.报灾制度和原则。各村、单位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将灾情报到镇救灾办公室,特别是台风、龙卷风等重大灾害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上报到镇救灾办公室。报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五、应急响应

在灾害发生后,应急预案启动。

为确保迅速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组织群众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镇各相关部门、各村要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各村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力度,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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