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霍邱县临水镇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临水镇 发布时间:2024-01-30 09:3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投资政策

1、精准扶贫部分:补助范围是未通水贫困村按村内农村人口、部分通水贫困村按村内未通水贫困人口、贫困村外未通水贫困户按贫困人口数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是31个国家和省扶贫重点县及六安市叶集区,列入省级补助范围内的,按人均补助标准500元/人,全部由省级以上财政承担(不含部分通水贫困村中的非贫困人口所需经费);其它县区,列入省级补助范围内的,除中央投资外,省级与省以下各承担50%。部分通水贫困村要求全部通自来水,省级以上资金仅补助村内未通水贫困人口,村内未通水其余人口由市县负责落实。

2、巩固提升部分:“十三五”期间分县省级以上投资控制规模已经皖发改农经〔2017〕636号文明确,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分县控制规模扣除农饮精准扶贫下达的省级以上资金即为巩固提升省级以上资金补助规模,将逐年切块下达。“十三五”后三年行蓄洪区规划内农饮巩固提升省级以上投资集中在2018年度安排,各地需在2018年度完成相应建设任务。

(二)筹措方案

1、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省水利厅将根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会同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建设的支持。

2、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省级财政将足额安排省级配套资金,并纳入2018年度预算;市、县应承担的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分担比例予以落实。

3、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地在落实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