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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镇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1-09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临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2015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临水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及县电子政务办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组成员。同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把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二、健全机制

1、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本镇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2、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

3、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公布。

4、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镇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4条、政府领导13条、干部任免13条、业务公开6条、工作动态34条等。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本镇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镇政府机要室为信息公开查阅、申请受理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2015年共收到网民咨询4次,全部及时给予回复,没有不回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临水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临水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网站浏览量较少,形式较单一。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网站的宣传,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知名度,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临水镇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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