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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镇201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2-12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临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2013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临水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及县电子政务办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新闻信息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卞介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政办主任周青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副主任王家云、妇联主任许楠楠等人组成。同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把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二、健全机制,确保落实
    1、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本镇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2、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
    3、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公布。
    4、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镇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80条、新农村建设16条、业务公开4条、工作动态9条、行政职权目录4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本镇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镇政府机要室为信息公开查阅、申请受理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2013年度临水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临水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临水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1、主要以主动公开信息为主,依申请公开比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力度。
    2、政府网站浏览量较少,形式较单一。下一步将加大对网站的宣传,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知名度。
    3、操作人员操作水平不够熟练,组织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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