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镇按照县政府要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条例》颁布后,镇长办公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周集镇政府办公室作为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镇档案室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1、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周集镇实际,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2、强化指导督查。镇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并报送联系人;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通过周集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周集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设有“政府公开条例和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共四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共17个子栏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周集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4年周集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2008年,周集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主动公开需更加积极主动;三是依申请公开目录需逐步充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