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236529/201809-00015 组配分类: 扶贫举措
发布机构: 霍邱县邵岗乡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来源单位: 邵岗乡
称: 霍邱县精准扶贫到户政策清单 号:
词: 发布日期: 201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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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精准扶贫到户政策清单

2018-06-09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精准扶贫到户政策清单
类型 牵头单位 扶持项目 扶持对象(扶持范围或扶持条件) 扶持方式 程序 联系电话
产业扶贫 县农委 特色种养业奖补 支持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 对贫困户当年自主发展特色种养加产业且特色产业收入达2000元的奖补1000元,特色产业收入每增加1000元再奖补500元,每户当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对贫困户当年自主合规发展经果林、苗木花卉等产业但当年无法获得收益的,经果林类按照每亩1000元奖补,苗木花卉类按照每亩500元奖补,每户当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0元。 立项审批、公告公示、批复备案、项目实施、审查上报、项目核查、拨付资金。 县农委6080103
县农投
公司 
光伏扶贫 “三无”贫困户扶贫以及开展光伏养护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扶贫 按照光伏电站发电并网效益,进行依规分配。 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分配收益资金 县农投公司6090800
县商务局 电商精准扶贫 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对贫困户开展电子商务创业的,给予设备购置一次性补助3000元/户;对电子商务企业或网商聘用贫困户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人。 项目申报-验收公示-资金拨付-上报备案-建档立卡 县商务局2717698
旅游扶贫 乡村旅游产品开发项目 奖励补助接待设施和标识标牌建设 对贫困户经营并被新评定为3星、4星、5星级农家乐的,分别给予0.5万元、2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请-核查(上报)-公示-审批 县旅游局2717600
就业扶贫 县人社局 就业脱贫工程 就业扶贫驿站 根据签订协议人数,按每人300元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给予贫困劳动者每月100元-300元的岗位补贴。 按《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程序申请;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拨付给培训机构、劳动者 县人社局2717362
就业扶贫基地 对就业扶贫基地招用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的,分别给予劳动者300元/人/月的岗位补贴,给予企业不超过3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就业扶贫车间 对于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的企业按照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人数给予不超过300元/人一次性奖励,对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300元/月的岗位补贴。
有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 贫困劳动者(16-65周岁)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 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对在我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子女,给予每生每学期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此项补助与“雨露计划”不得重复享受。
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根据贫困大学生意愿给予帮扶
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 提供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本人申请;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组织培训或发放贴息
教育扶贫 县教育局 幼儿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在园幼儿教育的学生 2018年幼儿资助是800元/生/年。 个人申报、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县教育局6098895
义务教育阶段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我县在籍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一是实行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二是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三是2018年我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籍在校生,中信保助学金资助500元/生。 本人申请、评审、公示、上报和打卡
普通高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在籍在校普通高中学生 一是免除学杂费,标准依据各学校的性质而定,其中省级示范学校850元/生/学期,市级示范学校700元/生/学期,一般农村高中和民办高中350元/生/学期。二是资助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在籍学生执行最高档3000元/生/年。 本人申请、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中职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中职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一是免交学费。二是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在校期间享受2000元/生/年中职国家助学金 本人申请、审核、公示
贫困大一新生交通补助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且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大一新生 一次性资助,省内院校录取500元/生,省外院校录取1000元/生 本人申请、审核、公示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在籍在校大专以上学生 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标准:全日制本、专科每人每年不超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和博士)每人每年不超12000元 本人申请、审核、发放贷款
县扶贫办 贫困大一新生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为全国统一招生的全日制(经过国家教育部门批准的合法院校)大学本科在校一年级的学生 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个人填报、学校证明、系统审核、公开公示、打卡发放 县扶贫办6081187
雨露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学生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公开公示、打卡发放
社保兜底脱贫 县民政局 农村低保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3800元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 农村低保实行分类施保,其中:A类411元/月,B类216元/月,C类150元/月 本人申请、审核审批、打卡发放 县民政局6081708/6082590
农村特困供养 年满6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55周岁的女性持有本辖区内农村籍人口,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符合农村特困供养条件 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8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5100元。 本人申请、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 父母双亡;父母双方重度残疾;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的子女 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3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900元。 个人申请、审核审批、打卡发放
困难残疾人补贴 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一、二级残800元/年/人,三、四级残400元/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需长期照护的人员,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个人申请、审核、打卡发放 县民政局6081708/608259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人口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每人每月补助88元;贫困人口的养老保险个人自付部分由政府代缴。 个人申请、审核、打卡发放
高龄津贴 农村80岁以上老年人 现行标准80-89岁老人200元/年,90-99岁老人400元/年,100岁以上老人3600元/年 村申报、乡初核、县审批、打卡
减免电费 低保户、五保户 减免电费10度/户/月 打卡发放
大额门诊救助 低保、五保和“三无人员” 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大额门诊救助设置年度起付线1000元,低于1000元(含1000元)不予救助,高于1000元按比例给予救助,即扣除基本医疗补偿、大病补偿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按照低保70%,“三无”和五保100%;年封顶线低保10000元,“三无”和五保12000元 个人申请、审核、打卡发放
县残联 彩票公益金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 持肢体、视力、听力等残疾类别证件
的残疾人贫困户
对残疾辅助器具有需求的,可向当地残联申请救助,县残联根据全县需求总量安排当年或逐年予以解决 个人申请、审核审批 县残联6081235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 补助对象每人每年1000元 个人申请、审核、打卡发放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 1、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等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2、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3、对在本市境内各康复定点机构参加训练的本县籍儿童,在完成训练周期后,每人年度一次性再补贴2000元生活费。 个人申请、审核、打卡发放
危房改造 县住建局 危房改造项目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重度残疾人四类人群家庭 经住建部门鉴定,家庭住房属于C级,需要修缮加固的,补助0.6万元;家庭住房属于D级,需要新建房屋的,补助2万元。 个人申报、村评、乡核、县批、验收,打卡发放 县住建局6019197
基础设施建设 县水务局 农村饮水安全 尚未通自来水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 贫困村贫困户直接接水入户,贫困村其他户支管网接到户前。 水务局牵头规划设计,乡镇具体负责工程实施。 县水务局6023701
生态保护脱贫 县林业局 生态综合补偿 国家级公益林 对区划界定为国家级公益林的,国家给予生态补偿资金,国有林地10元/亩/年,集体林地15元/亩/年,自2018年起县财政将对国家公益林再配套补助30元/亩。 乡镇上报,县审核,打卡发放 县林业局6080893
金融扶贫 县金融办人行 小额信贷工程 建档立卡家庭有发展需求、有贷款意愿、有还款能力或还贷措施的贫困户 提供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基准利率、财政贴息精准扶贫小额贷款。 户申请,评级授信后,发放信贷。 县金融办6080881、县人行6022780
健康
脱贫
县卫计委 代缴医保参保费用 2015年底国办系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由政府代缴基本医疗个人参保费用,2018年180元/人。 先诊疗后付费,
实行一站式结算
县卫计委6033018/
6033027;县人社局2717171
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并取消住院预付金。
降低医保补偿门槛 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
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 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
扩大医保报销范围 重大疾病由12组增加至44组,慢性病增加至45组。
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 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比提高至75%;在乡、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病种付费,补偿比分别提高至80%、70%、65%、60%。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以及按要求转诊的,补偿比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
分段补偿比例分别提高 各分段补偿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0.5-5万、5-10万、10-20万、20万以上合规费用补偿比分别提高为60%、70%、80%、90%。
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给予10%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合规费用。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农村贫困人口救治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为患大病的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
实行健康兜底保障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疗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年底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补充医疗报销 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简称180补充医保。
开展签约服务 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村医生签约。每年履约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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