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口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和县有关会议和文件规定、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
河口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领导、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办为具体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施,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二)强化宣传力度
利用河口镇政府信息公开网、镇村(居)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文件的内容及实施的意义。
(三)强化公开监督
采取“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在狠抓内部制度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全镇干部根据自身岗位开展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并公开亮化,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2、外部监督。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监督力度,组建干部监督员队伍,对镇、村政务公开工作予以监督。对公开不及时,效果不理想,以及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从严查处,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四)强化公开内容
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重点公开广大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一是加强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凡是事关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务、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物,以及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已列入了公开内容。同时建立网络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机制,通过各种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二是推进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财税收支情况、村组集体财务报表、农村经济收益分配、资金发放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三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征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的公开,让被征迁群众及时掌握、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强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类信息的发布,确保群众及时掌握各类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服务的力度。五是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境监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文明创建等方面信息,不断加强公共监管,创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六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各种载体全程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措施、干部任用等重大的政府行政行为,把“决策、执行和结果”三个阶段全面、完整地予以公开,最大限度让群众知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网140条。
(五)强化公开形式
坚持以“灵活多样、简洁明了、方便群众、讲求实效”为原则,选择贴近群众、方便监督的形式进行公开,如传统的信息公开栏、宣传手册、网站、村(居)公开栏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5年底,全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205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6条,占37.1%;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占18.5%;其它类信息91条,占44.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截至目前,2015年全镇未接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相关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全镇未发生有关政务公开事务的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务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
我镇设政府信息公开机构1个,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承担信息公开工作。
(二)经费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总经费2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设备、建设宣传栏、开展宣传活动、散发宣传单等)。
六、政策解读
我镇重视重要惠民法规、政策解读内容的公开,解读内容规范及时。
七、舆情回应
我镇完善舆情回应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处置网络舆情信息,重视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理,安排专人每天查看政府网、人民网等媒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并回复。
八、议案提案办理情况
河口镇通过召开座谈会、人代会等方式积极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复。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上和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
二是政务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拓展。
三是政务公开的培训工作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调研,根据群众需求和希望了解的政府信息重点予以收集整理和及时公开,力争最大程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中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对各村居信息化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信息。
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不定期开展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