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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乌龙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1-12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乌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4年,乌龙镇紧紧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效能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1、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通过公众网、电视、报纸、乡政府宣传栏、村委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2、规范完善各种公开渠道。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同时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能公开的文件尽量公开,我们规定在文件制发之初就由办文科室确定文件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公开”,然后由保密审查部门把关,从源头上保证文件的公开性和保密性。使群众能够通过不同途径及时、迅速地得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健全机制,确保落实
     1、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本镇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2、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
     3、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公布。
     4、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镇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6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53条、政府领导13条、机构设置36条、业务公开3条、工作动态67条等。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本镇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镇政府机要室为信息公开查阅、申请受理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2014年度乌龙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4年乌龙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乌龙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1、主要以主动公开信息为主,依申请公开比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力度。
     2、政府网站浏览量较少,形式较单一。下一步将加大对网站的宣传,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知名度。
     3、操作人员较少、操作水平不够熟练,加强人员组织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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