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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乌龙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1-14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相关通知要求,公开2012年乌龙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201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共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根据《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六政办秘[2009]75号)、《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霍政办[2009]68号)要求,自2012年以来,我镇层层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注重协调配合,平稳、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主要体现在: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职责与及权利义务,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2)建设队伍 强化培训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更新各部门的最新信息与资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和网络。先后开展培训活动及相关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熟练各项工作程序,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3)完善机制 不断更新  根据省市文件的各项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制定了虚假和不完善信息澄清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制度等。创新了公开方式,加大了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公开情况报告

    (1)信息公开数量 没有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进行收费或减免的情况,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信息公开类别  2012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监督下,逐步开展起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很多进步的空间,主要表现在:

    (1)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工作今年刚开展,制度尚未健全, 很多信息由于人员、渠道的原因,无法及时有效的公开,影响了政府信息的对外公布。

    (2)公开内容不平衡。公开的信息多集中于政府的工作动态和规范性文件,在人事、环境、财政等诸多方面比例过小,甚至很多方面存在空白。

    (3)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手段有待进一步强化。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检查评比细则、绩效考核办法等已基本健全,但制度的落实、办法的细化、标准的统一还存在不足。门户网站操作平台功能有待拓展,监督检查统计分析手段落后。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有重点的开展补差补缺工作。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人争当信息员,量化每人工作指标,细化目标,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进一步规范化信息公开程序、办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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