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城西湖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038县道与156乡道交叉口西100米;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608503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城西湖乡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扣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廉洁。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及时上传和完善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按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为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我们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全乡各部门即时上报工作情况到党政办,由专职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截止日前,2019年全乡共上传信息860条,大大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
(二)依申请公开。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四)平台建设方面。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中,我乡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全面落实公开内容。一、线下公开方面:开辟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在乡政府大院外设置城西湖乡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乡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还设置了其他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定期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乡调整城西湖乡政务公开工作和为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全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我乡的政务公开具体事项。按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党务的副书记负责全面协调并对书记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公开的程序是否到位,内容是否全面真实负具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公开的事项负责;乡纪委对不按规定实施政务公开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由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充分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工作合力,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中,我乡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全面落实公开内容。一、线下公开方面:开辟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在乡政府大院外设置城西湖乡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乡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还设置了其他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定期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线上公开方面:及时上传和完善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按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为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全乡各部门即时上报工作情况到党政办,由专职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截止日前,2019年全乡共上传信息860条。在公开过程中,我们还充分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坚持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避免“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从而把政务公开变成党群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防止出现“无的放矢”、“一厢情愿”、“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我们将党政班子成员的姓名、分工和联系方式向全乡进行了公开。为了加强村一级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实行村务公开,在全乡15个村制作了公开栏,每月对“四务”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每一个公开的内容,我们都精心选择适当的载体、适当的时机进行公开,保证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在具体工作中我乡坚持做到三个规范:一是内容规范。对“一事一议”、重大事项决策、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以及计划生育、赈灾救济、办实事情况、固定资产、等情况都及时如实向群众公开。二是时间规范。规定常规性工作每月公开,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等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发展党员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性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提出修改完善的办法,必要时再次公开。三是管理规范。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了乡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乡纪委书记的具体责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责任;乡纪委协调搞好对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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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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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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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8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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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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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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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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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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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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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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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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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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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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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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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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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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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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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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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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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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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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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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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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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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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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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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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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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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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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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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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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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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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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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乡、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村和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领导督查,力求更新的政务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同时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