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综合宋店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有关网上统计数据而成。本报告由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概述
2012年,宋店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机构不断加强,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措施方法不断改进,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宋店乡通过网站、广播、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宋店乡居民可通过霍邱县政府网站后台查看宋店乡政府信息;同时也可通过宋店乡信息公开栏和集中查阅点查阅乡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乡没有接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全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事件。
五、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2012年,宋店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今后,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政务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