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众兴集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01-06 00:00   浏览量: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开众兴集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霍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霍邱县众兴集镇人民政府,电话:0564-658100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众兴集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2、认真按要求编制《众兴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众兴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编制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及时公开。同时,本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1年度及历年来,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

    2、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3、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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