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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龙潭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1-20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龙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以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载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龙潭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及县电子政务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平台,使龙潭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龙潭镇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龙潭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仁锋任组长,党政办、纪委、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镇实际情况,把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二)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镇新闻信息工作领导组经过讨论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归档。

1.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本镇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2.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

3.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公布。

4.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

全镇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大类156条,其中单位设置及职能信息16条、规范性文件51条、财务情况信息2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条、计划规划信息2条、业务公开46条、其它7条、工作动态30条。

1、概况信息

公开了龙潭镇概况、龙潭镇历史沿革、党政班子成员名单、职务、分工,公开了部分干部职务调整的文件。

2、法规公文

公开了镇党委、政府、党政办印发的各项文件、通知、报告、请示等。

3、工作动态

通过霍邱政府网乡镇之窗版块,以新闻形式及时公开了龙潭镇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动态,同时在龙潭镇信息公开网上“工作动态”栏中发布最新新闻消息。

4、工作总结

及时公开镇内各项工作总结、报告、汇报、交流发言、媒体报道等材料。

5、各类资讯

公开了镇政府、镇直部门的各类规章制度、人员分工、包保驻点、报表信息等,方便群众办事。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在县政府网站上建立龙潭镇政务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6032条,占67.50%,专栏的点击次数约371.852次。
  2、公共查阅点。在镇政府党政办设置查阅点1个,可查阅包括纸质信息、电子信息在内的各类允许公开的信息。查阅点共汇集纸质信息3500条、电子信息2800条。
  3、政府公开栏。在镇政府大门口、镇政府大楼门口、楼内均设置公示栏,对党务、政务各类信息进行公示,安排专人负责,常规工作定时更新,其他工作不定期更新,尤其注重公开群众较为关心的农业、土地、医疗、补贴等信息,2013年全年共公开信息700条。

4、宣传活动。配合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活动月等活动,在龙潭镇十字路口及人流密集的街道上设置宣传台,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本镇主要通过霍邱政府网进行公开。

为保证所有的群众都能及时了解本镇的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在公开形式上,除了在霍邱政府网上公开之外,对于上网不方便的农民群众,通过设在龙潭镇政府院内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充分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镇政府机要室为信息公开查阅、申请受理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龙潭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龙潭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我镇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从全局出发,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议事议程,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和推动力。

二是改进方式,创新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要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三是强化考核,加强监督,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做实,更好地发挥为民服务的作用。

四是建立网站,专人负责,进一步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党委书记赖红梅专门召集党政办、纪委、组织办、民政办、经济发展办等部门负责人,就网站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各负责一块信息,确保网站信息公开及时、高效。目前已与六安市深蓝科技公司取得联系,镇政府网站框架正在制作,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链接,方便查找相关信息。

新年新开始,新年新面貌。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龙潭经济社会发展,为“打造幸福龙潭,共建美好家园”做出更多的贡献。

 

 

龙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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