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主动回应】退役军人转服预备役,这3点要了解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02 15:2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等相关规定,除达到退休条件及因伤病残等原因退出现役的官兵不再适合服预备役外,其他退出现役的干部、士官、义务兵一般都要转服预备役。

符合转服预备役条件的官兵在部队下达退出现役命令时一并下达转服预备役命令。

预备役军衔的授予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其预备役军官军衔,按照其原现役军官军衔等级或者文职干部级别确定。被批准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官,其军衔已满晋升年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其预备役军官军衔可以比其原现役军官军衔等级高一级。比如,某部干部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少校军衔已满4年,上级下达其转服预备役命令时,可以授予其预备役中校军衔。

对转服士兵预备役的义务兵和士官,一般情况下,上等兵退役授予预备役下士军衔,下士退役授予中士军衔,以此类推。当然,特殊情况除外,比如,中士服役两年就提前退出现役,只能授予预备役中士军衔。

对预备役军衔的授予,应由部队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提出转服军官(士兵)预备役的意见,其职务等级的确定依照现役军官(士兵)相应职务等级的任免权限办理。

登记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士兵)预备役的退役军人,到地方接收安置单位报到或者到居住地以后的30(40)天内,应当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士兵)的职责和义务。

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时,应当向被确定服军官(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当面核实其身份、经历、专业特长、安置单位等有关情况,说明有关事项,并将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

预备役军官因工作调动或者迁居需要变更预备役军官登记地的,应当办理转出手续,并自到达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转入手续。

通常情况下,县级人民武装部必须按照规定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预备役军官、士兵,每年进行一次核对,并逐级统计上报。

注意事项

关于年龄

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担任师级、团级、营级、连级、排级职务的,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分别为55、50、45、40、35岁。少数预备役军官确因工作需要,经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年龄不得超过5岁。

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担任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分别为60、55、50岁。

未达到平时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预备役军官,由于伤病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服预备役的,应当退出预备役。

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

关于训练

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在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中进行,或采取其他组织形式进行。

未服过现役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预备役士兵,在18周岁至24周岁期间,应当参加30日至40日的军事训练;其中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确定。服过现役和受过军事训练的预备役士兵的复习训练,以及其他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参加3个月至6个月的军事训练;预编到现役部队和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参加军事训练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伙食、交通等补助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其他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误工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应召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在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必须迅速实施动员。预备役人员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准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真正做到若有战,召必回。

预备役军官接到征召的通知后,由于伤病等原因暂时不能应召的,经县人民武装部核实,并报上一级兵役机关批准,可以暂缓应召。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