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省人社厅《安徽省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开发选聘第三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公益性专项岗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公开进行选聘,统一考试考核,按考试分数高低依次选聘上岗。
二、选聘对象
1、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安置后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2、符合政府安置条件自谋职业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三、选聘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上(1992年4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前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退役士兵;
2、道德品质良好,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人数
本次选聘人数200人。
五、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由县政府统一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名称为乡村文明创建协管员,选聘到有关村(社区)(见附件)。主要从事乡村文明创建、环境卫生整治、平安创建等工作。工资社保等待遇按县政府退役军人专岗人员待遇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从2020年7月26日上午8时开始,至8月16日下午6点截止。
2、报名地点:
(1)安置后下岗失业人员在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
(2)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在户口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相关信息与选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由乡镇或主管部门初审,由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霍邱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八、考试
1、考试内容包括初中以上语文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知识,卷面分100分。
2、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九、选聘
1、岗位开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县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统一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岗位200个。
2、政审。对拟选聘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3、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县人社局按规定对上岗人员进行就业援助人员认定。
4、选聘。选聘原则按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者通过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选聘总数为200人。
5、办理聘用。
政审合格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用人单位与选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村工作。
十、有关要求
此次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公益性专项岗位选聘工作由霍邱县第三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开发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按县领导组统一安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并负责组织报名并对选聘对象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县人社局负责对审查认定后的对象组织统一考试、排出名次;县财政局保障其考试等相关工作经费;县政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正,顺利完成。
附件:1.关于成立《霍邱县第三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开发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2.《霍邱县2020年度选聘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4.《退役士兵专项岗位报名统计表》
附件1
关于成立《霍邱县第三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开发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我县第三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工作,经研究,现成立霍邱县第三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开发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晏剑波(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树红(县政府办副主任)
戴泽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仲举(县人社局局长)
王 懿(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程度全(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沈明鸿(县人社局副局长)
夏进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潘孝华(县财政局工会主任)
巫 涛(县教育局副局长)
朱祖耀(县卫健委副主任)
储文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周 笑(县信访局副局长)
江丕寅(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为办公室,储文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王科、陈俊萍、张志兵
附件2霍邱县2020年度选聘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020年7月17日
关于印发《霍邱县2020年第三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