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05-19 13:1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政办〔2019〕18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六安市 2021 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医保秘〔2021〕37 号)文件精神,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策联动、持续发展、政府主导、专业承办,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切实防范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先后征求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我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后,会同县财政局印发《霍邱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理有效衔接。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保居民,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保障待遇,确保不低于上年度实际标准,显著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实行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推进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主要任务

(一)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新生儿按规定办理“落地”参保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二)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特殊)病门诊医疗 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三)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报销比例6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65%;10—20万元(含20万元),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

(四)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为20万元,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执行省内医疗机构30万元封顶线。

六、创新举措

结合33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意见,制定霍邱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同时简化规范办事流程,注重时效管理,设置群众咨询电话。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病保险制度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有效举措,全县医保部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六安、各医保协议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稳健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调。大病保险工作环节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医保部门要加强同财政、卫健、银保监等部门及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大病保险工作。

(三)做好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广泛宣传大病保险政策,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为大病保险制度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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