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1年霍邱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15:4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6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以及《六安市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医保秘〔2021〕38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先后征求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我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后,会同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和县扶贫局印发《霍邱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稳定实现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五、主要任务

(一)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脱贫人口不设病种限制。

(二)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比照住院执行的费用)的1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得超过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合规费用。

(三)对不在脱贫人口的城乡低保对象(不含城镇三无人员),其住院救助不限病种,对医疗、医药合规费用扣除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等补偿后的剩余个人自付部分按75%救助,年累计救助总额封顶线30000元;其慢性病门诊救助,救助病种按照医保部门认定的慢性病病种目录执行,对医疗、医药合规费用扣除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等补偿后的剩余个人自付部分按70%救助,年累计救助总额封顶线10000元。

(四)对不在脱贫人口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其住院救助不限病种,其慢性病门诊救助,按照认定的慢性病病种目录执行,对医疗、医药合规费用扣除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等补偿后的剩余个人自付部分全额救助,住院救助无年度封顶线,门诊救助年累计封顶线12000元。

(五)对既是脱贫人口又是农村低保的对象,按脱贫人口相关政策执行。对既是脱贫人口又是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信息系统结算后,仍有剩余的合规费用,由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进行“二次救助”。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脱贫人口的医疗救助比例及资金结算方式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等省局新的政策出台后,平稳过渡到按新的政策体系进行保障。

(六)城乡低收入对象按病种实行分类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住院、门诊治疗的,主要是严重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恶性肿瘤、艾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重性精神疾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等,救助比例为基本医保统筹范围内报销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合规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给予25%救助,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救助总额封顶线为4000元。

对患耐多药肺结核、脑梗死、I型糖尿病、冠心病(心肌梗塞)、甲亢、唇腭裂、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癫痫、晚期血吸虫病、矽肺病等住院治疗的,医保统筹范围内报销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给予20%救助,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救助总额封顶线为3000元。

对城乡低收入群体患规定病种以外其他病种(不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基本医保统筹范围内报销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给予10%救助,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救助总额封顶线为3000元。

(七)对上述各种保险报销(含保底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城乡低收入群体,剩余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仍超3万元的救助对象,同步再次对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10%救助,再次救助年度总额封顶为5000元。

(八)器官、骨髓移植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因器官移植、骨髓移植在医保统筹范围内报销补偿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的合规医疗费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救助;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救助对象因器官移植、骨髓移植在医保统筹报销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救助。

六、创新举措

结合33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意见,制定霍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同时简化规范办事流程,优化表格设置,注重时效管理,规范档案资料的保存保管,设置群众咨询举报电话。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对医疗救助政策家喻户晓,通过网站、城市文化长廊、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结合民生工程宣传主题日,和群众进行面对面的讲解。

(二)提升服务水平。各部门间应加强各种救助制度与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就医。

(三)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严格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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