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物资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物资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1 08:5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霍邱县物资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霍邱县物资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物资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城隍庙大街399号;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602518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以推动全县发展为第一要务,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完善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从而确保一年来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2020年,霍邱县物资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顺利,始终坚持维护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中心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我中心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切实将我中心的工作动态、领导分工、部门预决算等社会需要知晓的内容及时发布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继续顺利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方面的公开。2020全年共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07条(含转载信息)。

   (二)规范制度,申请公开我中心继续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服务下岗职工为主要职责一年来没有收到人民群众要求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我们对此进行了情况说明。2020年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管理信息,完善机制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了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落实了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安排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建设平台规范执行一是定期安排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坚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屏蔽了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栏目,同时,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压实责任,内外监督一是学习领会条例。组织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发布。二是强化部署落实。年初制定《霍邱县物资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列入中心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和责任人,持续加以推进落实。三是落实考核工作。我中心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的考核内容,对各股室进行综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将信息撰写任务分解到各个股室,确保信息发布的全面性与及时性。四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促进政务公开水平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物资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信息更新及时,并确保了一年来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但仍存在些许问题是公开方式还不够创新,图解、 视频等新媒体宣传能力还不够,可读性、感染力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发布主动性不强,存在为了消除空白栏目发布一些无相关信息的情况说明是受单位性质所限物资服务中心产生的政府信息较少,也没有更多的需要公开的信息,总体信息量较少,影响了全县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与提高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推进与政务公开相关的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发布的及时性与持续性,切实重点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物资服务中心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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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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