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发布“4·2·1+N”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承担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特别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县直部门,原则上按照“4·2·1+N”模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即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一次新闻发布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要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2、新闻发布协调机制。政务公开办建立新闻发布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工作进行协商,制定和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方案。
3、新闻发布评估机制。各部门在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举措、举办重大活动以及处理重要敏感事项之前,应加强风险评估并函告县政府办。县政府办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委会,对各部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进行评估,系统分析新闻发布场次、发布主题、发布策略、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发布的行为和效果,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4、新闻发布考核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计划时间表,精心筹划准备,按规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按规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核中予以加分,相对未按计划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核中予以减分。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建议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