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报送《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方案》收悉,根据2020年5月30日霍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会议精神,经核对规划设计方案指标,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方案的总体平面布局;
二、规划总用地面积98426m2,总建筑面积6442m2;
三、地块内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等市政管线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严禁超红线建设;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宣传的总平面图、效果图必须依据经批准的设计方案,不得宣传与周边现状不符的方案,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负;
六、严格执行本批复,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该项目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经具有放、验线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到自然资源局备案后方可施工。建设工程基础、管线等隐蔽工程完工后,向自然资源局申请验线。
附: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方案总平蓝图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