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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乡村振兴局政策解读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09:5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解读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县扶贫局报请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以县扶贫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拟制发政府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图片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解读等。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健全解读机制。政策宣传股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股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股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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