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职责,承担澄清相关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及时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
五、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
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除依照国家和我县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以本单位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本部门批准。
八、对未及时澄清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或不作为的,对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霍邱县水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