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
工作的补充规定》的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我县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管理漏洞,至使无害化处理数据居高不下,依据《关于规范做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畜牧[2020]23号),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规范我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构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保障食品、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参照周边省、市做法,结合我县2020年无害化处理工作实际,经多方讨论研究,制定本规定。
四、工作目标
杜绝弄虚作假,制止数字虚高、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
五、主要任务
散养户收存点在收存过程中,必须做好详细登记(登记表样附后),登记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畜主、收存畜禽类型、数量、大小、参保情况等。若未进行详细登记,视为违规从县外收购,不予补贴,并取消其收存资格。
六、创新举措
病死猪按头数计算,其中死胎、木乃伊自3月1日起按病死猪副产品处理,进行统一称重,按10公斤折1头计算(约合25头死胎折算成1头)。1-2月份的死胎、木乃伊比照执行。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长和官方兽医要切实负起责任,亲临现场点数、称重、核对登记表后签字确认,切不可大而化之、委托他人点数。视频监督人员要同时做好视频监督,对不负责任,远离收存现场、不认真清点数量,违规操作的畜牧兽医站长或官方兽医,将严肃进行查处。
八、负责人:霍邱县动物卫监督所所长李大宾 经办人:汪秀娟 举报电话:0564-6081323 0564-608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