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局印发了《霍邱县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霍城法〔2020〕71号),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对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三方面做好攻坚行动,具体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根据霍邱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霍邱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意见》(邱发〔2019〕16号)精神、霍邱县“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用“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的方法,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宣传,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做到精心服务、严格管理、文明执法,严防执法管理过程中因组织不严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简单粗暴执法等产生的安全事故。重点加强拆除违法建设、大型活动保障等现场工作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行动预案,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和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环境。
四、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责任制度、落实工作重点、明确奖惩措施等手段为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创造条件。
五、主要内容
1.规划执法大队
认真落实城管执法各部门重大执法行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前报备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增加突发险情的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安全事故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突发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降低损失,及时指出并督导改正执法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2.市容执法大队。加大城市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巡查执法力度;强化和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检查记录,登记建档,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户外广告督促广告主进行维修整改,对未经许可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格治理建成区违法建筑物和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附着物,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
3.环境卫生管理处。加强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车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完善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车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管环卫作业公司规范作业流程,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
4.市政管理处。加强市政设施巡查和维修,及时处理各类设施运行中的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对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安全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危树、枯树及时伐除,消除隐患;加强密闭空间作业的安全防范,避免作业人员发生中毒、坠落等伤亡事故;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加大对市管道路雨水井盖设施的排查管理工作,强化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检查,积极排查整治易涝点和易积水点,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地下管网安全监测系统的建设。监管市政养护公司规范作业流程,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
5.渣土管理办公室。依法对建筑清运企业进行核准,规范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科学规范渣土处置行为。持续开展城区砂石整治联合夜间行动,加大频次,保持依法打击违法运输砂石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渣土受纳场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安全运营能力。加强对渣土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渣土清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渣土清运企业定期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和文明驾驶培训。
6.生活垃圾填埋场。一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和频次,确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解决目前垃圾填埋区的安全隐患。二要严格遵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要求,严禁不合要求的垃圾私自进场倾倒,控制垃圾堆体的坡度,确保填埋堆体的稳定性,并适时邀请专业的单位对我场区进行技术指导。三要对填埋场区内垃圾堆体作业、覆膜、进场道路铺设、雨污分流以及车辆、防火、用电、人员等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用电、防火、防盗、车辆安全等安全,确保联络通畅,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加强事故预防,切实保障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
办公室、装备财务科。加强对各类车辆的安全管理,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严查严控驾驶员违规驾驶、不文明驾驶问题;加强对办公场所水、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消防责任意识,扎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创新举措
局主要领导牵头,适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其他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同时要求分管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各自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作汇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巡查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将进行全局通报,并作为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名次得分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按程序报批印发霍邱县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属各部门、被监管企业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局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分管领域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局属部门、各有关单位深入分析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局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分管领域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局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分管领域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推广。总结全县“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局主要领导牵头,督促各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八、办公地点
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398号
九、办公电话
0564-602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