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县政府大院;电话:608102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霍邱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及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指定了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已制定了《霍邱县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霍邱县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将须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到霍邱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信息数量及类别
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的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在霍邱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公开的各项信息;
2、及时在霍邱电视台报道旅游行业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两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旅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开。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我局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霍邱县旅游局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