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个) | 表现形式 | 风险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高、中、低) | ||||||
1 | 行政处罚 | 7 |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高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办案人员、办案机构负责人 |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办案人员、办案机构负责人 | |||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低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
办案人员 | |||
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 高 |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
办案机构负责人 | |||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案审会制度,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局领导、分管局领导 | |||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 低 | 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 办案人员 | |||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 低 | 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 办案人员、办案机构负责人 | |||
2 | 行政审批 | 5 | 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各所、县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没有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核实;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 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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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当场或1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及时公开登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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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登记的,未在1日内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未在1日内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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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中介机构服务,接受中介机构的劳务费、介绍费等。 | 低 | 加强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及收费行为管理工作。 | ||||
3 | 行政确认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确认申请不及时受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确认申请予以受理。 | 中 | 1.公示相关规定;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各所、县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 |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审查申请材料。 | 中 | 1.规范各项行政确认审查的程序和办法;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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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风险: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按规定作出行政确认的决定。 | 高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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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风险:未能及时将行政确认通知书送达当事人;违反初审、评审程序和核审、评审程序的。 | 低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3.实行当场送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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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强制 | 5 |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实施强制措施的。 | 低 | 加强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力度; | 行政执法人员 |
擅自改变强制措施对象、条件、方式的。 | 低 | 加强《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政自律意识。 | 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单位负责人 | |||
使用或者损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 中 | 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纪律要求,保证两人以上共同到场实施查封扣押措施,不单独与当事人会面,不在办公场所以外与当事人会面。 | ||||
将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予以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 | 中 | 严格落实省局《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等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 ||||
收受当事人财物、有价证劵,或接受宴请,对应当查封、扣押的不查封、扣押,或随意解除查封、扣押的。 | 高 | 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处、到人,实行责任追究。 | ||||
5 | 行政奖励 | 3 |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当事人请托,办理人情案;2.提出处理意见不正确。 | 中 | 规范程序,调查取证必须2人以上,做好调查笔录,索取相关证据材料。 | 办案人员、承办单位负责人 |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办理时间;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应处理而未处理;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举报人信息。 | 中 |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3.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举报受理制度。 |
分管领导 | |||
监督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导致问题产品未及时召回。 | 中 | 建立制度,跟踪检查,加强管理,健全举报受理制度。 | 办案人员、承办单位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