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01号),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数管局、县税务局负责共同做好全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工作落实。其中,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县税务局组织实施(为全县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并每月按实际税控设备数量向县数管局结算费用),县数管局负责费用的统一管理、核算、使用。
二、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工作外,企业开办其他流程和模式保持不变。
三、税控设备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