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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1-10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强化统计部门职能,规范统计部门行为,提高统计服务质量,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为重点,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及时、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信息公开内容上抓重点促深化,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政务信息公开方面

1、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各行政审批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明确工作分工,保障工作经费。

2、加强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实现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协调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1、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县统计局统计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流程和管理制度、信息审核和发布制度。

2、积极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霍邱统计信息网外网、新闻发布会、统计公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霍邱政务信息网、统计信息咨询窗口、统计信息多媒体查询平台、霍邱统计年鉴等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以及其他按要求需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3、落实专人负责更新和维护霍邱统计信息网外网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霍邱政府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完善和更新相关信息。

4、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答复机制。按要求妥善处理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备案工作。

5、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先后成立了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别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制以及机构人员的工作职责。两个领导小组均下设办公室。其中,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各股室人员人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做好宣传。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促使统计干部职工明确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强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五、监督检查

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对各股室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任务量化考核制度,把信息稿件编写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必备条件;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评先和记功的条件之一;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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