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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5-22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8年,霍邱县统计局通过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信息公开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完善制定了《霍邱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霍邱县统计局实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霍邱县统计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霍邱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相关人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切实将信息公开与软环境治理、行政效能有机地结合,以保障行政机关高效、透明、规范地运行。

(二)加大宣传,增强力度。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领会,做到入脑入心。

(三)拓宽渠道,丰富形式。霍邱县统计局注重提升传统媒介公开质量。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升《霍邱统计》、《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的质量,及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霍邱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而且对月度、季度、年度等重要经济数据,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将社会关注度高的城镇化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GDP等热门指标,进行立体化解析,让公众了解统计、参与统计,加深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理解和认识。探索新媒体公开途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科普知识等,进一步拓宽了政府统计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加大了政民互动的力度。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 为强化信息公开的工作效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出台《霍邱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规定了考核对象、原则、标准、内容和程序,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效能建设日常考核内容,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霍邱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省局和市政府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情况,霍邱县统计局不断拓展主动信息公开覆盖面,据统计,2018度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81月1日截至到201812月31日,共收到群众获取信息依申请公开2条,对申请人进行了公开。本年度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8年,霍邱县统计局继续承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本年度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分,共发布各类信息225条。

五、政策解读

依据《霍邱县统计局重要政策解读规定(试行)》, 2018年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33条。

六、舆情回应

2018年,及时答复和解决网友提出的问题,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2018年霍邱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公开工作的要求,霍邱县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上报较为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较弱;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公开工作的需求。今后,霍邱县统计局将全面落实市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各项要求,着重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大力气,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促进统计信息公开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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