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县秋收、秋种接续展开,秸秆禁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抓好下一阶段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全县秋季水稻种植面积大,秸秆产生量多、综合利用途径少、秋种跨时长,禁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国家和省级层面实施卫星不间断遥感监测;省政府将秸秆禁烧列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重点并不定期暗访;市政府对禁烧工作实行市直单位包保县区责任制,县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不力的,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电视曝光、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处理、扣减奖补资金等措施。不容忽视的是,每年秋种期间露天焚烧秸秆和烧荒现象时有发生,春节、清明前后因祭祀上坟而引燃秸秆现象尤为突出。各乡镇(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力度不减,成效更大。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
全县午季禁烧工作总体成效明显,但宣传氛围不浓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亟待解决。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做到“横幅挂起来、标语贴出来、车辆跑起来、广播响起来”,让群众每天都能听到禁烧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坚持自觉禁烧;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控措施。坚持全年禁烧、全域禁烧、长效禁烧,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在秋收、秋种等重点阶段和春节、清明上坟祭祀等敏感节点,组织实施包保干部进村驻点,实行全天候监管、全方位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不间断驻守防控,及时发现火点并快速处置,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对各级督查巡查发现及上级通报的火点,属地乡镇(区)要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并及时处置,彻底消除隐患。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顶格处罚到位,并对包保责任人予以处罚直至责任追究。
做好下一阶段禁烧工作对实现全年禁烧工作目标任务举足轻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务必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持续发力,巩固好前期良好工作局面,确保实现全年“零火点”工作目标!
县禁烧办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