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质建筑用石(砂)分级深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15:3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优质建筑用石(砂)分级深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周集镇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布置,将原有的15#、16#管状胶带机缩短改造,新建废石整形厂房和废石筛分厂房各一栋,成品圆筒仓库三座,改造粉料仓一栋。配套建设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85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6万元。系统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块尾矿、粗尾砂约126.5万吨的能力。 

2021年5月24日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105-341522-07-02-968062)。根据《报告表》内容和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运行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 初期雨水经沉淀后流入选厂万吨循环水池回用;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通过管道泵入选厂循环水池进行回用,不外排。地坪冲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万吨循环水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项目车间粉尘收集效率,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6中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优化厂区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运营期项目东厂界(临近105国道)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该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要求分类收集于公司现有危废暂存场所,定期交由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可直接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防止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环保措施落实后,应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履行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手续,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县经信局和周集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

八、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监督性监察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20219月10日

 

抄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抄送:县经信局,周集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