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卓睿矿山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煤炭仓储物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1-03-02 16:3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卓睿矿山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报来《安徽卓睿矿山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煤炭仓储物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位于霍邱县马店镇泉水村。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工业大道(隔路为霍邱县瑞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西侧为霍邱县鑫磊机械配件制品有限公司,北侧为沣西干渠(石马干渠段)。主要利用厂区内现有两栋总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的厂房为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供给优质煤炭能源中转仓库,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排水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通过配置物流中转设备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后运营,具备年中转10万吨优质煤炭的能力。

2020年12月16日,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备案(项目编码:2012-341522-04-05-875880)。根据《报告表》内容和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运行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无组织排放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规定的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储煤仓库应设置封闭,储煤库地面要做硬化及防渗处理,并设喷淋装置,装卸时进行喷淋降尘;运输车辆应全封闭并限重,厂区应设置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前对轮胎进行清洗。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各项废水确保“零排放”,厂区不得设置污水排放口。

(三)优化厂区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界南侧(工业大道)噪声排放达到4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三、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竣工验收,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县发改委、经信局和马店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

七、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2021年3月2日

 

 

 

 

 

抄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抄送:县发改委,县经信局,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山东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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