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兰圣新材料机制砂石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09:1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兰圣新材料机制砂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64-2773058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县生态环境分局(237400

1、项目名称:兰圣新材料机制砂石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霍邱县邵岗乡邵岗村

3、建设单位:霍邱县兰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在原霍邱县忠振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将耐磨材料生产线改建为一条机制砂加工线,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使用原厂房面积4200平方米。项目主要设置机制砂加工线1条和配套的循环水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吨水洗机制砂的生产能力。

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机制砂加工工段粉尘包括上料、鄂破、圆锥破、筛分工序中产生粉尘。本项目对机制砂加工线中上料口和鄂破机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输送带与圆锥机连接处上方设置集气罩以及振动筛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设计风量为20000m3/h,经负压抽风收集后(收集效率95%)经管道引至一台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9%,尾气最终通过一根l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经收集处理后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355t/a,排放浓度为5.915mg/m3,排放速率为0.118kg/h,项目有组织粉尘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和排放速率(3.5kg/h)的限值要求。

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70%,排烟风机最小额定风量为4000m3/h,日工作时间按2h计算,则本项目油烟排放量为0.765kg/a,油烟排放浓度为0..32mg/m3净化后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浓度限值。

经过预测分析,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大气治理措施后,根据预测分析评价,各污染物排放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级别。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雨水由沉淀池收集后可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降尘废水直接蒸发、损耗带走:洗砂废水、淋溶水、道路冲洗废水经于化浓缩池、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水环境功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洗砂机等,噪声强度约65~105dBA)之间。落实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厂区院墙隔音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产品通过汽车外运,汽车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经过村庄时不得鸣笛并控制速度,可最大程度降低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集中收集后,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村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泥浆由提升抽出至泥浆压滤机脱水处理后,暂存于沉渣堆场后外售,可外售给制砖企业;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大颗粒废石可作为很好地建筑材料外售。

综上可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固废均设置合理处置场所,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于20201123日取得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020-341522-30-03-042371

7、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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