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四查”工作,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保障。
一查饮用水水质。对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督查,县环境监测站对水源地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二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受灾情况。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美丽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受灾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美丽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受灾较重,被淹期间停止运行。三查涉水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情况。对相关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四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经过检查,各尾矿库企业能够落实防汛制度,尾矿库比较安全,未发现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