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1-03-30 17:0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项目类型

承诺件

二、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资料审核(受理公示)→审批决定(审批前公示)→出具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公示)

三、申报材料

1.审批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本3份及电子文档(环境影响登记表无需递交电子文档)

3.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合同

四、承诺时限

1.环境影响报告书30个工作日内批复(承诺办理时限不含专家评审时间,以正式受理报批本之日计算)

2.环境影响报告表15个工作日内批复(承诺办理时限不含专家评审时间,以正式受理报批本之日计算)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办理部门: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办理地址: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2717174

监督举报电话:0564-27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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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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