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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12-06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规划编制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二五”以来,坚决向污染宣战,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有一定差距,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是当前核心任务。

我县是个人口大县,农业大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尤其是畜禽养殖规模和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制约因素。《规划》的出台,将对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步伐,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建设环境优美、生活富裕、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美好霍邱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霍邱县所辖区域,面积为3239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三、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

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

规划从环境质量、污染物控制、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确定22个具有代表性的指标,构成了我县“十三五”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四、主要工作任务

“十三五”期间,霍邱生态环境保护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管控好环境风险,着力补齐农村环保工作短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飞跃。本规划确定了八项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环保优先战略,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2.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3.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

4.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环境保护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营造安静宜居环境

6.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7.强化全过程管控,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8.提升环境监管能力,适应环境保护工作需求

五、重点工程

为推进规划实施,落实各项任务措施,规划确定实施六大类共47项重点工程,预计“十三五”环保重点工程总投资 254969万元。具体包括:

1.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地下水污染治理等4个方面22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142090万元。

2.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工业源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整治、面源污染控制3个方面11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8107万元。

3.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土壤污染调查、土壤监管能力建设2个方面2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250万元。

4.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重点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等2个方面2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60000万元。

5.生态保护建设重点工程:包括湿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个方面7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43622万元。

6.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包括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个方面3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90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规划》的实施,提出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考核评估、监督机制、资金投入、法制环境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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