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4-21 17:4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

有效解决了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弱势群体的就医问题,补齐健康脱贫工作的短板进一步推进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成果转化,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健康脱贫等文件精神

三、起草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健康脱贫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救助,使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享受到免费住院治疗和居家免费服药。

五、主要内容

在医疗救助试点的基础上,县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药品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医保结算暂行办法》和《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住院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精神卫生专家进村入户,对在锁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制定解救措施,落实解救责任;需要住院治疗的送往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用最短的时间帮助他们摆脱危机,得到科学、合理、有效的治疗。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对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制定个性化诊疗、康复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建立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台账。科学精准救助。按照个性化诊疗方案,实施医疗救助。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送往县二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需要服药的患者免费发放药品。各乡镇(开发区)卫生院组织村卫生室及相关医务人员,对照个性化诊疗方案,将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所需药品按月汇总,上报至县二院药剂科,通过审查后,统一领取药品,免费发放给患者,由其监护人监督服用。政府兜底保障。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和服药产生的医疗费用,县二院负责统一垫付,然后分别由县二院精神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按月上报至县二院医保中心,县二院医保中心与县医保局分批结算。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县二院医保中心按季度统计汇总后,材料上报县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县二院,实施政府兜底保障。

六、创新举措

成立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

七、保障措施

按照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每年统筹资金400万元,用于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其中:县财政统筹解决200万元,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解决20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结余转下年使用,不足据实列支各部门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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