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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水务局200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24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08年,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形式,强化监督,做到了组织领导、制度、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公开,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明确局办公室一名同志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安排人员参加今年年初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学习,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知识。我局将水利信息网站链接到县政府信息网站上,编制更新公开指南、公开内容、行政职权流程等;明确申请公开程序,利用水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中心水务窗口、局政务信息公开橱窗等对外公布水利政务信息。制定了水利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内容,并做好遵守保密法规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切实可行,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二、重点突出,措施得力

我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为重点,对本单位对外和对内推行的政务公开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对照我局有关工作制度,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确立了重点公开内容:1、水务概况,包括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主要职能;2、水务动态,包括本局工作动态以及水务公告;3、政令公开,含政策法规、发展规划、信息公开、人事任免、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办事指南等;4、水务专题,包括科学发展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综合治理;5、防汛抗旱,包括水情、雨情、防汛抗旱及防台风、行蓄洪区运用撤退应急预案等。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等原则,主要通过宣传栏、会议、举报电话和设立群众意见箱等形式实施公开,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和规章制度、领导分工变更、人事任免、财务结算等应及时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发展需要,又将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霍邱水务网站在网上公开。明确专人对全局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全面加强档案规范化建设,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信息查询利用率和服务满意度。同时,为了强化管理,发挥窗口作用,我局安排1名人员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公,解答群众疑惑,既方便了广大群众,又进一步扩大了影响,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畅通了群众查询渠道。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运行规范。首先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布。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申请的程序和规定,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接受各类申请、投诉和咨询,全年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通过水务政务公开栏、水务窗口、局大小会议和水务网站等进一步完善办事(服务)公开制度,把服务范围、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作为公开的重点以及人事管理、经费收支、干部廉洁自律等事项为重点,加大对内公开的力度。让群众看得清楚、听得明白,方便群众监督。同时,我局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群众可以直接登陆水务网站,浏览查询水利政策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职能设置及职责、重点工程招投标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局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工作领导组,规范从事水务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行为,从事水利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质监、监理、设计人员基本做到“四不准”: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的公务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等有价支付凭证。同时,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保证了监督效果。

    一年来,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公开宣传形式还有些呆板;二是有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三是开展经常性检查、评议活动还不能深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营造浓厚氛围,完善公开制度,细化落实责任,,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水利行业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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