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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职责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5-11 16: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三、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和要求;二是搞好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四、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导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台账。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

2、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将收到的应予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开。

3、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4、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或签收县政务服务中心转交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协调相关股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及时与受理中心保持联系,接受其帮助和指导。

5、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和年报、月报编制工作。

六、完成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本局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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