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部:
为落实《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施工现场周边群众的生活质量,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扬尘污染治理
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制度,即现场封闭施工、现场湿法作业、场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覆盖、物料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布局合理,要认真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常态化作业。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为有效缓解施工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各项目要严格噪声污染管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午间、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求,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我处报备,经批准并公示后方可实施。
我处将定期对扬尘污染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执行不力的,我处将要求停工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工地,我处将报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