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住建局(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1-03-11 17:2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有关建设单位:

现将《2021年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10日

 

 

 

 

 

2021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21年为“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在建工程监管,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监管职责,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预防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的发生,确保建设领域形势总体稳定。依据 “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依据

(一)《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六安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技术规程》、《霍邱县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质量监督文件。

(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标准。

    (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全年分四个季度组织开展,拟定七个工作日为检查日,每次检查不少于当季度在建工程比例的70%,特殊情况检查计划可适当调整及增加。检查小组由我局监督执法人员组成,每次检查由检查工作小组组长带队,队员若干参加,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

四、检查内容

(一)质量监督方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责任、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有关规定的情况,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工程实体常见质量问题(渗、漏、裂等)的治理情况。对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质量等进行抽测,节能措施落实,排烟道质量等情况。

4、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行为的情况,包括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等,重点抽检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查过程中实行“差别化”管理,制定打分制,对屡次检查得分倒数的商品混凝土企业及使用商品混凝土管理混乱的项目予以通报。

5、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对我局签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无违法分包情况;是否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优惠安全经费,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经费投入到位情况。

2、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严禁违法分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3、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是否有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志,是否召开监理例会,是否认真审查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按规定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了旁站;

4、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现场演练情况;

5、在建项目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制定、专家论证和安全防护情况,市政工程沟槽开挖、管网维护及其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挂牌警示情况,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登记备案和检测验收情况。

(三)扬尘防治方面

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1)制度保障。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拨付,牵头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必须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具体扬尘治理措施。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2)具体措施。必须无条件落实工地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必须对搅拌区域采取封闭降尘措施。物料堆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符合规格的防尘网覆盖,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应积极与主管部门联网。土石方作业应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以上等级预警时,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2、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

1)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要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责任分工,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扬尘防治工作,做好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包含环评、和环保验收资料、相关岗位责任与制度、运行管理和维保记录、安全评估等),确保扬尘整治制度化。
  (2)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要严格落实进料、上料、配料、搅拌、下料等过程的全封闭生产;做好搅拌主机、上下料口、斜皮带、粉料筒仓和料库、自动冲洗等除尘降噪设施的维护更新与保养记录,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要定期对排水沟、沉淀池进行清理,确保废水废渣及时处理并循环利用;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做到文明驾驶,保持运输车辆标识完整和外观整洁,杜绝抛洒滴漏现象发生。做好远程视频和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

五、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都要成立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自查整改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规范质量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严格依法查处。检查组应全面检查在建工程是否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责令停工,经复查达到要求后方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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