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对城区小区地下车库管理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刘永彪委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住建局(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1-09-09 14:3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尊敬的刘永彪委员:

您在县十届政协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区小区地下车库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六安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于2020年10月26日联合下发了《六安城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销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充分发挥小区地下停车位(库)的使用功能,对尚未销售或附赠的地下停车位(库),应当公开,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

 目前,办法已出台,但市里的相关操作流程正在抓紧制定,待相关流程完善后,我县将依据市里的做法严格实施。      

锦绣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物业企业经沟通协商,地下车位可短期租赁,业主如要求承租地下车位可到锦绣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感谢你对我县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人:鲁诚

联系电话:0564-602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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