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开发区垃圾清运经费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陈宏华代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住建局(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1-09-09 11:0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尊敬的陈宏华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开发区垃圾清运经费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21年开始以乡镇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由乡镇通过公开招标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形成“户集中、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乡镇(开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按照农村人口核算,未包含入驻的工矿企业人口和流动人口。对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计算更加合理。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64-601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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