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 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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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大类) |
抽查事项(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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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
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
物业服务企业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
县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 |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2.《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 3.《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
县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 |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四条、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九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等 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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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
房地产经纪机构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
县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 |
1.《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区)令第131号)第四条 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6号令)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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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型墙体材料检查 |
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工艺装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 |
新型墙体材料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墙改管理部门 |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3 |
建设工程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 |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 |
建设工程 |
一般事项检查 投诉举报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散装水泥管理部门 |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二十五条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十四条 |
4 |
水泥制品(构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违规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构件)生产企业 |
一般事项检查 投诉举报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散装水泥管理部门 |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二十三条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十四条 |
5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检查) |
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和省大气办安排开展日常检查) |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 |
重点 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或实地核查等。 |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第四十条 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2.《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
6 |
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
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
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建筑业资质企业、 工程监理资质企业、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备案核查、网络动态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
市、县(市、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九条、《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 |
7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正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 |
重点 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或实地核查等 |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
8 |
从业资质检查 |
许可资质检查 |
人防从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霍邱县住建(人防)部门 |
1.《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2.《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3.《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4.《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和产品登录暂行办法》全文;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二十条;6.《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及附件;7.《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
从业人员资质检查 |
人防从业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霍邱县住建(人防)部门 |
1.《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附件5、附件6;2.《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至第十四条;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4.《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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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场检查 |
合同履行情况检查 |
人防从业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霍邱县住建(人防)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
10 |
质量检查 |
质量检查 |
人防从业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霍邱县住建(人防)部门 |
1.《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4.《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质量监管的通知》全文;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至第四十一条 |
工程质量检查 |
人防从业企业 |
重点检查s事项 |
现场检查 |
霍邱县住建(人防)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至第六十三条;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5.《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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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城市(县城)燃气生产管理监督检查 |
城市(县城)燃气生产管理监督检查 |
供气企业(液化石油气) |
重点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2.《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