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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邱县实施〈六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12-03 10:0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落实《六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推进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草拟了《霍邱县实施〈六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面向霍邱县各乡镇、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反馈情况公示如下。

乡镇/部门/社会各界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说明

 

宋店镇、岔路镇、河口镇、花园镇、临淮岗乡、龙潭镇、马店镇、邵岗乡、长集镇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县其他乡镇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发改委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经信局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到投创中心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县生态环境分局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农业农村局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县乡村振兴局

建议在依据上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已采纳

 

县财政局

建议去除“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已采纳

 

县税务局

新契税法包含所有土地使用交易,建议删除“在契税暂时无法覆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环节”,并按契税法规定缴纳契税

已采纳

 

县司法局

建议将竞买保证金不行低于起始价的50%调整为20%

已采纳

 

县其他部门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社会各界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相关反馈,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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