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六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推进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草拟了《霍邱县实施〈六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面向霍邱县各乡镇、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反馈情况公示如下。
乡镇/部门/社会各界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说明 |
备 注 |
宋店镇、岔路镇、河口镇、花园镇、临淮岗乡、龙潭镇、马店镇、邵岗乡、长集镇 |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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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其他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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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
县发改委 |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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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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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投创中心 |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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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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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
已反馈,表示无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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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
建议在依据上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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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建议去除“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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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 |
新契税法包含所有土地使用交易,建议删除“在契税暂时无法覆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环节”,并按契税法规定缴纳契税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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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建议将竞买保证金不行低于起始价的50%调整为20%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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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其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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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
社会各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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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相关反馈,视为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