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041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安徽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霍邱分公司保管不善,将皖(2017)霍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688号,皖(2017)霍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44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徽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霍邱分公司
2020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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