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促发展助企纾困显担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安徽之声 发布时间:2022-09-30 11:0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8月17日,安徽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长才率税政条法处、经济建设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处等处室负责同志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听众和网友进行了交流。全省16个市财政局负责同志也都在线收听和参与了节目。


安徽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长才

安徽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长才介绍,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打好助企纾困“组合拳”,为稳定经济运行贡献了财政力量。在精准减税降费方面,“真刀真枪”为企业减负。

一是在政策宣传上发力。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主动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把政策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中。

二是在跟踪落实上发力。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及时出台多项省级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减税降费约80亿元。深入企业,先后开展了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调研活动,并提交多份专题调研报告,为财政部完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在部门联动上发力。我们与税务、人行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建立留抵退税政策会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退税办理审核、退税信息共享、防范偷税骗税等方面协同,强化资金保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在效果评估上发力。我们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3100多户企业开展退税减税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对退税政策落实不力、资金下达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纠正。评估结果显示,今年国家退税减税政策知晓度比较高、实施效果明显,企业总体获得感比较强。

截至7月底,我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978.3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633.9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190.8亿元、“六税两费”减征42.4亿元、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20.5亿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税12.2亿元等,这些真金白银,有力地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节目中,10多位听众打来电话、发来微信,分别就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新兴产业发展、见习补贴等问题与上线嘉宾进行了咨询和交流。


省财政厅税政条法处处长  杨延彬

阜阳高先生:国家每年都会出台很多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并不是所有政策都适用于我们省内的企业,而且现在政策调整变化非常快,我们在对照享受时存在一定的困难,那怎么才能获取最新、最权威的政策呢?

杨延彬:为便于我省企业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掌握和享受国家和我省出台的财税优惠事项,省财政厅编制了《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按照优惠事项名称、优惠税种、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优惠有效期限、优惠方式等要素进行编制,涵盖范围包括截至发布日有效的所有中央层级减免税政策条款,以及我省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减免税实施细则及优惠政策,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过专栏公开发布,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链接相应政策文件。今年我们再次对《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的功能进行升级,截至目前已收录适用于我省范围的456个财税优惠事项,确保了清单的时效性,也更方便纳税人查询了解、对照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张行宇

微信网友:我省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在全国形成了较大影响力。请问省财政如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跑出加速度的呢?

张行宇:近年来,省财政坚持“资金+基金”“基地+基金”“科创+产业”,综合运用补助、贴息、奖励、基金、减税降费等方式,支持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一是真金白银助力市场主体。及时拨付“三重一创”资金10.8亿元,支持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基新材料、现代医疗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

二是降本减负激活市场主体。继续实施总融资规模1000亿元的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政策,分两批累计兑现贴息资金1.8亿元,较去年全年增长2.5倍,专项支持全省制造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三是全力助推产业培育。针对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堵点、卡点,会同省发改委先后出台了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等支持政策。同时,安排重大产业工程和专项、重大新兴产业创新计划等各类研发资金11亿元,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张白平

淮南赵先生:国有房屋免租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免租方式有哪些,怎么走程序呢?

张白平:在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月、3月、4月)房租的基础上,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3个月房租。

各部门单位可灵活采用免收、退还、抵扣等方式落实免租政策,具体事宜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免租程序由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 张恒景

太和桑女士:今年的社保基金降费缓缴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张恒景:一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1年至2023年4月30日。二是允许特困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缓缴所属期至2022年底,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单位名义参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享受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有困难未及时缴纳的,可在2022年底前缴纳,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 徐光耀

合肥钱先生:省里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具体有哪些?

徐光耀: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省政府在今年专门出台了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方案,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为外贸新业态之一,我省积极培育支持。6月份,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合肥海关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安徽省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认定条件、申报要求、认定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认定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台了具体的支持措施。一是对新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分类分档给予支持。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简化代办退税备案流程等。三是对经认定且资信良好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由海关纳入高级认证企业重点培育对象,若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将享受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四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另外,还鼓励相关机构给予融资及息费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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