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文件
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市、县(区)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力量攻坚,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拨付你市、县(区)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项目代码:AHSJXZ201834060014;追加市县指标023号),具体金额见附表。该项资金支出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主要用于“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康脱贫等方面。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执行《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716号)等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程序,加快资金与项目对接,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地区,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保证资金使用精准。
三、根据《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500号)精神,各地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进一步突出脱贫成效、加快资金支出、强化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6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安徽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扶贫办, 市、县(区)
扶贫办(局)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