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简介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公安局 时间:2024-02-27 15:3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霍政办〔2015〕18号)和《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及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邱办〔2019〕8号)规定,设立霍邱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订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挥、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案)件、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刑事、信息通信、网侦等技术建设。

(十三)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全县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警务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十六)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公共关系等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警务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二十)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二十一)承办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21个内设机构:

(一)霍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统一指挥,实施全县重大警务活动的公安警力调配、指挥,协调处置紧急事件、突发事件;负责接报警服务和人民群众电话投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的会务、文电处理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督办由公安机关落实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工作时间24小时,电话:6013110,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三)霍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刑侦基础工作。电话:6014056,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负责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依法履行对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网络建设及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指导派出所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电话:6016310,工作地点:霍邱县城关镇建新北路和蓼路交叉口,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霍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一大队

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依法履行对户政、人口和出租房屋以及特种行业、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以及对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治安基础工作和城乡社区警务建设。电话:6062123,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六)霍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二大队

负责城市管理治安执法,参与治超、重点工程建设环境治理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协助部门查处重点案件。电话:6285009  工作地点:霍邱县城关镇老东城派出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霍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分析研究犯罪形势及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缉捕各类经济犯罪逃犯;维护我县经济安全和正常经济秩序。电话:6017444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八)霍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负责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及对突发性事件等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服务群众和警务支援工作;执行其他机动任务。电话:6025110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九)霍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等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电话:6099110,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一)霍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出入境、过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案(事)件。电话:6062128工作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二)霍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负责公安法制及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公安系统普法教育活动。电话:6062121  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三)霍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承担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警衔管理及人民警察录用、表彰奖励、优抚相关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负责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电话:6066086,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四)霍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负责县公安局行政业务经费的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用款计划;负责县公安局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装备、被装等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后勤服务工作。电话:6062116 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六)霍邱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电话:6066343 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五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七)霍邱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室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许可)相关事项,受理、审查、核准、审批、发放证件,对行政审批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及业务咨询工作。电话:2717144,工作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八)霍邱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的用人申报、招聘、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电话:6066551 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九)霍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指导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电话:6022822 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三楼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霍邱县公安局宣传中心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新闻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等工作。电话:6082258 工作地点:霍邱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派出机构及监管机构设置

(一)霍邱县公安局派出机构

32个公安派出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依法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查破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依法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和道路交通事故;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监管机构

1.霍邱县看守所

负责全县公安、检察、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的关押、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做好监所安全工作;积极配合侦审工作的开展。 电话:6031372,办公时间:24小时,工作地点:霍邱县新店镇十里井村

2.霍邱县行政拘留所

负责全县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做好监所的安全。电话:6075387,办公时间:24小时,工作地点:霍邱县新店镇十里井村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涉密,不宜公开。

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大道北段

邮政编码:237400

电话号码:0564-6022822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局党委书记、局长  石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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