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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5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霍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2年,霍邱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的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扎实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和完善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公开程序、流程,分工、责任、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我局信息资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在各窗口单位(含办证大厅)设置公开栏,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指南、流程等。

二是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公开工作动态、社会治安动态等公安工作信息。

三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工作不积极。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局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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